招生就业处包括招生和就业两大部分。是学校招生工作和就业工作的职能机构。
1.其招生主要工作职责是:
(一)负责制定全年招生计划,按相关政策向教育厅申报落实当年招生计划。
(二)负责拟定招生方案实施。
(三)负责与招生地区(域)各地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联系,及时全面掌握当地招生政策和生源状况,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,制定招生办法,开展招生工作。
(四)负责学校招生简章、宣传彩页、宣传册、招生广告等图文策划、对外联系印制和发布。
(五)负责按、地、市、县、镇、乡、村、校等层次建立我校在的招生网点,并按照当地招生办法管理、指导网点开展招生工作。
(六)负责招生队伍的建设和各类招生人员的管理、培训、考核、奖惩工作。
(七)负责新生的录检工作,负责招生工作的分析总结。
(八)负责新生报到组织和各项准备工作,并协同相关部门做好新生入学报到工作。
2.就业主要工作职责是:
(一)负责全校学生的就业推荐、就业指导工作。
(二)负责学生的户籍管理工作。
(三)负责证照验印表的数据采集、整理、编报工作。
(四)负责全校毕业生的资格审查、统计工作,并及时向就业主管部门报送。
(五)负责毕业生、毕业证的办理工作。
(六)负责收集、整理与发布毕业生供求信息。
(七)负责开展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;负责组织学生参加校外人才市场的求职应聘活动;负责对来校招聘单位的资格审验和接待工作。
(八)负责毕业生推荐表发放、审核以及就业协议书的签订、管理工作。
机构设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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